打印

男子不顾警察警告与未满14岁女友发生关系

!!!全体会员请注意!!!
任何VIP优惠活动,都是骗人的!
切勿上当受骗!



请大家记住并收藏备用访问地址:
地址一 地址二 地址三
地址四 地址五

忘记地址,请发email索取:
getsisurl#gmail.com(#换成@)
0

回复 1楼 的帖子

你自己没有仔细看原文,是男的的奶奶向县公安局报警的。
前面回帖的很多没有认真看帖就回帖,恐怕只看了一个标题,然后赚一个金币吧。

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。《刑法》明文规定,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。
几乎没有什么商量的。

TOP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25-3-25 05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