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cfin2 发表于 2009-1-30 00:33   只看TA 111楼
行呀,我想如果你把这些都拿走的话,很快就会到班房去住了,呵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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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1-30 00:50   只看TA 112楼
呵呵 说的很搞怪的说, 能想出来 , 真是想象力很丰富. 哈哈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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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1-30 01:10   只看TA 113楼
老大你的想法 太强悍了 我之能说佩服  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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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1-30 01:18   只看TA 114楼
太邪恶了 我觉得这门可以当生意来讨论了下哦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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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1-30 01:30   只看TA 115楼
除了对楼主你说句佩服的五体投地之外,无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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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aoyaozi 发表于 2009-1-30 01:32   只看TA 116楼
这有点儿过于穷凶极恶了吧,简直是蝗虫过境,寸草不留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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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wp-lj 发表于 2009-1-30 21:59   只看TA 117楼
楼主!你太有才了,我想试一把,可如果被抓咋办?楼主新苦有没有逃脱的招数赐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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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1-31 00:36   只看TA 118楼
楼主真是极品天才,是我崇拜的偶像,不过真按楼主说的去做,万一被发现,可能就真的走不了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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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1-31 00:38   只看TA 119楼
楼主真是一强人啊,怎么不把ktv也搬走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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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说的 发表于 2009-1-31 01:26   只看TA 120楼
感觉还是把KTV一起干走的好 前面的事都没了多好啊。  哈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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